厦门大学生物安全三级实验室2024年工程、实验系列专业技术中级职务人员招聘启事
因工作需要,厦门大学公共卫生学院现拟招聘3名工程、实验系列专业技术中级职务人员,担负厦门大学生物安全三级实验室(简称P3实验室)的日常运行管理工作。
一、岗位职责
(一)岗位1:安全岗位职责(1名)
1. 负责监督实验室的安全运行;
2. 负责发现实验活动、管理体系运行及演练中不符合项并提出纠正及预防干预措施;
3. 负责实验室人员培训和人员健康管理;
4. 负责组织实验室内审和管理评审;
5. 负责组织意外泄露、感染等应急事件演练、培训和处置;
6. 参与生物安全实验操作和实验现场的安全监督;
7. 负责组织应对国家级年度安全评审检查等;
8. 完成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二)岗位2:项目岗位职责(1名)
1. 负责指导和审核P3实验室的实验项目申请、风险评估和工作准入;
2. 负责P3实验室风险评估报告的撰写及修订;
3. 负责建立P3实验活动技术文件并指导正确应用;
4. 负责编制具体实验活动的操作规程和记录表单;
5. 负责项目组人员的生物安全和实验技术的培训和监督;
6. 负责组织P3+实验区的能力建设、维持与实操监管;
7. 配合实验室认可及实验活动资格获取及监督检查;
8. 完成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三)岗位3:技术岗位职责(1名)
1. 负责实验室实验活动的安全保障和实验材料的选型及验证;
2. 负责菌(毒)种及感染性样品保存及运输管理;
3. 负责危化品管理;
4. 负责设施设备的运行维护管理;
5. 负责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培训和演练;
6. 负责实验动物的保障工作;
7.负责实验室消毒灭菌等工作;
8. 负责危险废弃物的处置;
9. 参与生物安全实验操作和现场安全监督;
10. 配合实验室认可及实验活动资格获取;
11. 完成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二、应聘基本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高,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心理素质好,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年龄要求:
工程师/实验师: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9年1月1日之后出生,含当日,以本人身份证为准)。
(三)学历学位要求:
须在指定期限内取得硕士或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以学历学位证书的落款时间为准,下同),其中,国(境)外获得学历学位者,须在入职前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相应阶段学历学位认证书。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相应学历和学位的,学校将取消其录用资格。
工程师/实验师:须于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
(四)专业要求(最高学历学位专业):
具有生物学(学科代码:0710)或医学(学科代码:10)背景博士。
注:有关岗位专业要求参考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印发的《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留学归国等应聘人员所学学科专业与资格条件要求的学科专业相近但不在选定参考目录的,我校将结合所学课程、研究方向等进行审查。
(五)能力要求:
需具5年以上(至报名截止之日)的生物安全二级实验室的操作经验(若有高级别生物安全实验室工作经历者优先);需具分子病毒学、病毒细胞模型、病毒动物模型和病理检测研究的能力;需具分子病毒学与生物药物等研究相关设备日常操作与维护的能力;需具独立承担撰写生物安全三级实验室运行管理申报资料的能力;需具病原体检测试剂与疫苗研究经历。若有国家级生物安全三级培训经历并获得合格证书者优先。
(六)其他要求:
有高度责任心和不怕苦不怕累的牺牲精神,爱岗敬业、善于交流、有良好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熟悉生物安全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具有分子病毒学实验室相关常用仪器设备的日常操作与维护的经验;能够承担实验室常态化夜班值守任务。相关经验需提供证明材料。
三、待遇情况
1. 本次录用人员采用非事业编制劳动合同制管理。学校与受聘人签订劳动合同,薪酬待遇参照事业编制人员相应岗位执行,并按国家有关规定缴交社保及公积金。
2. 本次录用人员在子女入托入园、工会福利、校园服务、评奖评优等方面参照事业编制人员待遇执行。
四、招聘程序
1. 个人申报
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者,请登录“厦门大学招聘系统”(https://jobs.xmu.edu.cn,下同),注册后选择相应岗位(岗位类别请选择:工程、实验等系列专业技术(中初级)),填写应聘信息、并上传照片和附件材料,每人限报1个岗位。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与我校工作人员有亲属关系的,应在“厦门大学招聘系统”填写其亲属的部门、姓名及关系。留学归国等应聘人员所学学科专业与申报岗位要求的学科专业相近但不在选定参考目录的,需上传所学课程表以便我校进行资格审查。
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5日,报名系统将于当日24:00关闭。
2. 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截止后,学校将组织资格审查,确定笔试、面试人员名单。岗位拟招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的比例应达到1:3。达不到1:3比例的,该岗位取消招聘或等比例缩减拟招聘人数。
3. 笔试面试(含综合面试和专业技能测试,下同)
应聘者可登录“厦门大学招聘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岗位笔试和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将由各用人单位通过邮件、电话等方式通知。
4. 确定拟录用人选和备选人选
笔试和面试成绩均达到合格线以上的应聘者,按照综合成绩排名确定拟录用人选、备选人选。
5. 政审
学校组织对拟录用人选进行政审,政审未通过者取消录用资格,因此造成的空缺,学校从备选人选中依次等额递补。
6. 体检
学校组织拟录用人选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需再经指定医院进行复检1次。复检仍不合格的,取消其录用资格,因此造成的空缺,学校从备选人选中依次等额递补。
7. 公示
体检合格且政审通过的拟录用人选名单,在厦门大学人才招聘网、人事处主页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者,确定为我校录用人员。
8. 办理入职手续
人事处通知录用人员在规定期限内办理入职相关手续。未在规定期限内来校办理入职手续的,学校将取消其录用资格。录用人员若放弃录用资格,应提交书面声明。
五、注意事项
1. 应聘者须对本人填报信息及所提供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负责。如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或录用资格。
2. 应聘者应确保填报的邮箱和联系电话在应聘全过程中保持畅通,如因故造成未能及时接收相关信息,后果由应聘者自行负责。
3. 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或考试费用。
4. 已报名应聘,但未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本次招聘的任何一个环节者,视同放弃应聘资格。
5. 学校将对录用人员进行档案审核,档案涉嫌造假等严重问题者,将按有关规定不予录用。
6. 招聘过程若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学校将终止相关人员或岗位的应聘及录用工作:(1)应聘者未如实填写个人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2)应聘者不符合招聘条件;(3)其他违反规定的情况。
六、联系方式
1. 公共卫生学院联系方式:
电话:0592-2880656
联系人:章老师
联系邮箱:gwrs@xmu.edu.cn
2. 学校人事处联系方式:
业务咨询电话:0592-2186101(人事科)、0592-2181582(职称科)
技术支持电话:0592-2186239(人事科)
电子邮箱:zhaopin@xmu.edu.cn
单位名称:厦门大学人事处
单位地址:厦门市思明南路422号
邮编:361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