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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启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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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劳务派遣人员招聘】厦门大学化学化工学院财务秘书招聘启事

2024-09-13   浏览次数: 11

1921年厦门大学建校伊始就设立化学门,1924年成立化学系;1991年,成立化工系;同年,整合资源组建化学化工学院。历经百年的沉淀与发展,厦门大学化学化工学院积累了丰富的办学经验,现已发展成为化学化工学界高层次人才的培养摇篮和高水平科研的学术重镇。

因工作需要,现拟向社会公开招聘财务秘书1名,具体如下:

一、岗位职责

1. 负责学院各类经费的日常报销工作;

2. 与师生耐心解释财务相关规章制度及规定;

3. 配合财务处及学院安排的其他财务相关工作;

4. 完成领导安排的其他事项。

二、岗位要求

1. 学历:本科及以上学历,

2. 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911日之后出生)。

3. 学科专业:会计(学科代码:1253)、审计(学科代码1257)、工商管理学(学科代码1202)相关专业(会计学专业优先)。

注:参考目录为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印发的《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

4. 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要的专业知识和工作技能,熟悉国家财务、税务、审计等相关法规政策,能够独立完成账务处理工作,具有相关财务工作或实习经验。

5. 具备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熟练使用WordExcel等办公软件。

6. 思想政治素质高、事业心和责任感强、严守机密、坚持原则、心理素质好、耐心细致、爱岗敬业、团队精神与服务意识、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身体条件。

三、待遇情况

1. 以上岗位为非事业编岗位,由厦门大学化学化工学院采用劳务派遣方式用工。

2. 按规定参加社保,工资和福利待遇参照厦门大学化学化工学院相关规定执行。

3. 工作地点:厦门大学思明校区。

四、招聘程序

1. 报名截止时间:20240925日。

2. 采用电子邮件方式报名,符合招聘条件者请将应聘材料打包发送至hycw@xmu.edu.cn,邮件主题请注明姓名+应聘财务秘书

应聘材料应包括但不限于个人简历(含近期免冠照片)、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及其他能反映个人能力水平的相关材料扫描件等。个人简历应包括籍贯、政治面貌、教育背景、最高学历、工作经历、目前从事领域、特长、获奖情况、现居住地、联系方式等信息。材料不齐全者恕不受理。

3. 初审通过者,通知面试。应聘人员需如实填报个人资料,如有虚假,取消面试或录用资格。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592-2185077

电子邮箱:hycw@xmu.edu.cn

地址:厦门市思明南路422号厦门大学化学化工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