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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7年度“福建省高校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2017-03-31   浏览次数: 2265

各学院(研究院):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度“福建省高等学校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和“福建省高校杰出青年科研人才培育计划”人选的通知》(闽教科〔2017〕19号),现就做好2017年度“福建省高校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名额

省教育厅分配我校8个推荐名额,其中理工科和文科各4个。

各单位仅限向学校推荐1名人选。

二、申报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道德高尚,治学严谨,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团队精神;

2.在我校教学科研第一线工作,受聘教授或副教授职务且具有博士学位;

3、理工科申请者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7年1月1日后出生),医学类、文科申请者不超过45周岁(197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推荐人选所在学科原则上应是国家或省重点学科。各单位应优先推荐国家和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技术)中心或人文社科基地的优秀青年教师。

5.已获国家、省部级各类人才项目资助或受聘特聘教授的教师不可申报。

三、推选方式和程序

1、本计划采取推荐和申报评选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拟申报或推荐人选须填写《福建省高等学校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申请书》(简称“申请书”,附件3),各单位须填写《2017年度“福建省高等学校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单位推荐人选名单一览表》(简称“推荐人选一览表”,附件2)。此外还需要填写《2017年度“福建省高校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申请人情况汇总表》(简称“申请人情况汇总表”,附件4)。

2、学校组织对申请人的学术水平和教学科研能力评审,确定候选人名单,公示5个工作日。

四、表格填报和材料报送要求

1、《申请书》的第五部分“近五年重要论著及被引用情况”,理工科申请者须在“学术期刊或出版社名称(影响因子)”栏中标注是否被SCI/EI收录,如被SCI收录的须标注JCR分区情况;文科申请者须在“学术期刊或出版社名称(影响因子)”栏中标注刊物等级(即SSCI收录、A&HCI、最优刊物、一类核心或二类核心)。第九部分“经费预算”中的开户单位名称填写“厦门大学”,开户银行帐号填写“工行厦大支行:4100021709024904620”。

2、请于4月7日前提交《申请书》、《推荐人选一览表》、单位党委对推荐人选政治表现的书面意见(需签字盖章)纸质版各一式一份。《申请书》、《推荐人选一览表》、《申请人情况汇总表》、必要的证明材料(整合在一个pdf文件)电子版请打包发送到人才办邮箱。


 联系人:蓝亦芃、叶丛葵 ,联系电话:0592-2182259

附件.rar


人事处

2017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