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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福建省第三批文化名家申报工作的通知

2016-10-19   浏览次数: 793

各学院(研究院):

根据《《中共福建省委宣传部关于遴选第三批福建省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福建省文化名家的通知》(闽委宣干〔2016〕44号)文件精神,现就第三批福建省文化名家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名额

本次计划遴选福建省文化名家25名。

    二、申报对象

福建省文化名家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有良好的职业精神和职业道德,求真务实,学风严谨,遵纪守法,德艺双馨。

(二)有较高学术(专业)造诣,业务成绩突出,是本界别、本行业的学术(专业)带头人或骨干,近5年获得过国家级或省级重大奖项,知名度高,社会影响大;在组织文化产品创作生产、经营管理、社会文化活动或推动国际文化交流合作等方面作出突出成绩。

(三)被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个别特别优秀、作出杰出贡献的可适当放宽条件,重点向优秀中青年人才倾斜。

1.理论人才

具有扎实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功底,对本专业学科发展有较突出的贡献,在理论研究和理论宣传方面取得较突出成绩。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学术水平高,业务成就显著,有本领域公认的代表性作品,在学术界享有广泛的声望和影响,是所在专业领域的学术带头人或业务骨干。

2)论文、著作、调研报告等研究成果获省部级社科优秀成果二等奖及以上。

3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负责人或中央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主要承担者。

4)5年在CSSCI期刊发表论文5篇及以上。

55年承担3项以上省社科规划等省部级项目或“福建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年度项目课题并结项,在中央党报党刊上发表过理论文章。

6承担省委、省政府下达的重大课题项目的负责人,在研究解决我省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中的重大现实问题方面有突出贡献,研究成果为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采纳应用。

2.新闻人才

在新闻采访、编辑、评论、播音、主持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在专业领域有较高的权威性和影响力,有一定的知名度。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作品获得中国新闻奖二等奖,或中国新闻奖三等奖2次及以上,或中国广播影视大奖。

2)获得福建新闻奖一等奖2次及以上。

3)获得长江韬奋奖或全国优秀新闻工作者等荣誉称号。

4)获得福建省十佳新闻工作者等荣誉称号。

3.出版人才

具有较高的出版理论素养和专业知识,出版或发表过较高水平的学术专著、论文。在编辑、印刷、复制、发行和管理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具有较高的选题策划和编辑业务水平,编发的图书、期刊或音像、电子出版物、数字出版物导向正确、思想性强、学术性与可读性结合较好,具有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获得全国性出版奖项。

2)获得全国性或福建省出版政府奖优秀出版人奖。

4.文艺人才

在文艺创作、表演、研究等方面取得较突出成绩,是某一艺术门类的拔尖人才,或是国家保护、具有浓郁地域特色文艺种类的骨干人才,或是从事民间文艺工作的拔尖人才。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个人创作、表演、研究成果获得全国性文艺奖项,有较高的知名度。

2)举办过全国、全省有影响的个人作品展览、展演。

3)发表过有全国影响的文学作品或文艺研究专著、学术论文。

4)获得福建省百花文艺奖一等奖及以上。

5.文化科技人才

熟悉宣传文化工作,熟练掌握现代科学技术特别是现代信息技术,具有较强的技术研发能力、应用能力或管理能力。主持或参与的科研项目、高新技术应用项目、文化建设项目和文化产品获得国家级或省级科技进步奖。

6.文化产业经营管理人才

熟悉意识形态工作和文化产业经营管理业务,有较丰富的实践经验,了解国际国内市场,开拓创新能力较强,现代经营管理水平较高;所在企业在国内同行业中处于先进地位,近5年经营管理业绩突出,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国家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基地,省级重点文化企业、园区、项目的经营管理者。

2)文化产业转型升级的创新型企业,政府重点扶持发展、纳入民生工程的文化产业项目企业的经营管理者。

3)所在企业年产值达5000万元以上、有发展潜力且增长速度较快、获政府和行业奖项多、社会贡献大的经营管理者。

申报条件补充修订如下:

(一)中管干部、省管干部、企业主要负责人不参加遴选;党、政、军、群机关、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不参加申报;国家“特支计划”人选可自然纳入省特支人才;其他不再列为自然入选人选。

(二)适当放宽职称条件。福建省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原则上应具有正高专业技术职称、福建省文化名家原则上应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文化名家中的文化产业经营管理人才不受职称限制,主要看其业绩和实际贡献。

(三)为激励对我省文化发展作出杰出贡献但年龄偏大的专家学者,申报省文化名家人选年龄可放宽至65周岁,但60-65周岁人选所占比例掌握在该批次文化名家数量的10%。

(四)在同等条件下,以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的名义在中央主要媒体发表理论文章,承担省委、省政府下达的重大课题项目,研究成果为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采纳应用,近年来承担过社科规划项目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项目课题的,在评选时可优先考虑或作为重要参考。

    三、申报办法

根据省委人才办部署,第三批福建省文化名家遴选将启用新建的“福建省海纳百川高层次人才信息共享平台—人才遴选系统”开展遴选,实行网上申报、审核。申报人登陆福建省“海纳百川”人才网http://www.fjhnbc.gov.cn,在线填写网络版申报表后将书面申报表报人事处。

学院请于2016年10月25日前上报汇总表至人才办。

网络申报时间截止至2016年10月28日。

    四、申报要求

()省特支、省优秀人才遴选计划包含11类项目,每个申报对象只能通过一个渠道(申报平台)申报。

(二)网络版申报表请用A4纸打印一式3份并和获奖情况等证明材料装订成册,学院在纸质版申报表单位推荐意见部分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后上报人事处。

注意:网络版申报表中的“主要业绩简介”和“附件页”不必打印。申报人员简明情况表填写后请用申报人姓名命名上传至网络版申报表的附件页。网络版申报表中“主要业绩简介”一栏的概述要客观准确,不得造假,要侧重反映近5年的突出成就,字数不超过800字且所填内容须与简明情况表中“主要业绩简介”一栏一致。

附件:

    1.文化名家申报人员简明情况表

    2.文化名家申报人员汇总表

    3.福建省文化名家和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申报人员操作手册

1.文化名家申报人员简明情况表.doc

2.文化名家申报人员汇总表.xls

3.福建省文化名家和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申报人员操作手册.pdf






人 事 处

2016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