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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启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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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大学金圆研究院副院长招聘启事

2016-07-06   浏览次数: 834

厦门大学由著名爱国华侨领袖陈嘉庚先生于1921年创办,是中国政府“211工程”和“985工程”重点建设的高水平大学,有2个牵头建设的协同创新中心获得国家“2011计划”认定。学校学科门类齐全、师资力量雄厚、在国际上有广泛影响。学校依山傍海、风光秀丽,是公认的中国最美丽的大学之一。

厦门大学金圆研究院是厦门大学管理学院和厦门金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共建的合作平台。研究院充分发挥厦门大学管理学院和金圆集团双方各自优势,致力于金融管理和金融创新的前沿学术研究,将打造成为具有中国特色和世界影响力的一流高校智库、国际学术交流平台和高端人才培养基地。研究院的宗旨是探索校企合作新机制,充分挖掘合作双方资源,发挥地处国家改革开放和对台合作前沿优势,通过协作创新、成果转化、人才培养等模式,加快推进厦门大学金融管理学科和厦门两岸金融中心建设,探索中国金融的管理创新。

现面向海内外诚聘副院长2名,专职、兼职均可,热忱欢迎四海英才前来应聘。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1.分管智库研究副院长(1人)

岗位职责:

1)围绕国家与区域发展战略,推进高水平研究平台建设;

2)负责智库研究工作建设,打造智库团队,主持博士后科研工作,领导智库研究中心进行学术研究工作;

3)负责对接联系一行三会,根据国家发展战略,撰写相配套的符合区域发展的课题报告并提交;

4)协助院长处理相关其它科研工作。

任职要求:

1)熟悉高等教育规律,对相关学科领域的建设具有战略性构想和前瞻性思维,具有清晰的学院办学理念和发展思路;

2)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职称,或至少须获得学士学位且具有至少5年相关行业工作经验,学风严谨,具备良好的国际化学术视野,学术底蕴深厚,取得同行公认的学术成就,在应聘学院相关学科领域有较高的学术声誉和影响力;

3)工作思路清晰,视野开阔,敢于担当,具有较强的管理决策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开拓创新能力;

4)能全力投入管理工作,有良好的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和奉献精神;

5)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特别优秀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2.分管教育与社会服务副院长(1人)

岗位职责:

1)主持研究院学历教育工作,开展研究院学历教育相关工作。

2)根据国家教育部和学校招生管理办法,制订符合研究院发展的学历学位教育项目和招生策略;

3)负责研究院学历学位教育项目的教学计划制订和实施;

4)负责研究院学历学位项目团队建设,带领部门各项工作的制定及落实;

5)立足研究院发展战略,主持研究院社会服务方面工作,打造研究院品牌,扩大研究院影响。

6)协助院长处理相关其它相关工作。

任职要求:

1)熟悉高等教育规律,对相关学科领域的建设具有战略性构想和前瞻性思维,具有清晰的学院办学理念和发展思路;

2)精通学历学位教育体系,能独立制订教学计划;

3)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职称,或至少须获得学士学位且具有至少5年相关行业工作经验;

4)工作思路清晰,视野开阔,敢于担当,具有较强的管理决策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开拓创新能力;

5)能全力投入管理工作,有良好的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和奉献精神;

6)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特别优秀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二、聘用待遇

本岗位不设行政级别,由厦门大学金圆研究院采用劳务派遣形式聘任,研究院提供具有竞争力的薪酬待遇,具体面议。

三、应聘材料

1.个人简历,近5年成果清单和5篇代表性成果;

2.受聘期间的工作设想和目标;

3.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任职证明材料;

43-5名可供咨询的推荐者名单。

四、招聘程序

请于2016年7月31日前将应聘材料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指定邮箱报名,邮箱标题请注明“姓名+应聘金圆研究院副院长”。

五、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中国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思明南路422号嘉庚一号楼403室

邮政编码:361005

联系人:李老师

电话:0592-2187182、2182873

邮箱:lina@xm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