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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启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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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大学财务处行政人员招聘启事

2016-06-21   浏览次数: 3018

厦门大学由著名爱国华侨领袖陈嘉庚先生于1921年创办,是中国近代教育史上第一所华侨创办的大学,也是国家“211工程”和“985工程”重点建设的高水平大学。因事业发展需要,现面向国内外招聘财务处行政人员。

一、招聘岗位

财务管理岗位4个。

二、招聘基本条件

1)应届全日制本科、硕士毕业生,须于20158月~20167月之间取得学历学位证书;

2)毕业于国内外知名高校;

3)专业要求:财务管理学、会计学专业;

4)熟练掌握会计电算化操作、熟练掌握英语、熟悉国际会计准则等优先考虑;

5)思想政治素质高,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心理素质好,身体健康;

6)年龄在28周岁及以下(198811日之后出生)。

三、待遇

1.本次招聘的岗位为事业编制,实行聘用制,实行人事关系代理;

2.按规定参加医社保,工资和福利待遇按学校相关政策和规定执行。

四、招聘程序

1.岗位申报

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者,请登陆厦门大学人事处网站“党政人员招聘系统”,网址为http://zp.xmu.edu.cn,注册并登录后选择相应岗位填写应聘信息。请务必如实填写个人资料,如有虚假,取消聘用资格。报名时间截止至2016720日。

2.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截止后,学校进行资格审核,根据学校岗位聘用要求和招聘基本条件确定参加笔试人员名单(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不足5人岗位将取消招聘)。

3.笔试

笔试名单及考试时间和地点将通过厦门大学人事处网站及人员招聘系统通知,请应聘者关注人事处网站并登陆“招聘系统”进行笔试确认、打印准考证。

4.面试

面试将于笔试完成后进行,笔试合格及以上人员可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将另行通知。

5.确定拟聘人选

学校将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和面试的综合成绩排序确定各岗位拟聘人选(拟聘人选笔试成绩、学校面试成绩和单位面试成绩均须达到合格线以上)。

6.体检及资格复核

拟聘人选确定后,学校将通知拟聘人选进行体检。个别体检不合格者需再经医院进行复检,复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体检阶段学校将复核拟聘人选各类应聘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7.公示

体检合格且通过资格复核的拟聘人选名单在人事处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无异议者,则确定为我校聘用人选。

8.办理聘用手续

聘用人选确定后,人事处通知聘用人选办理聘用相关手续。聘用人选若放弃录用资格,应提交书面声明。

五、其他注意事项

1.资格审查及笔试、面试结果将在厦门大学人事处网站和党政人员招聘系统中公布,请勿来电或来访咨询。

2.招聘工作全程如若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学校可视具体情况随时终止相关人员或岗位的应聘及录用工作:(1)应聘者个人资料不符合招聘条件;(2)其他违反规定或影响应聘者实际录用的情况。

3.报名参与应聘而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此次招聘的任何一个工作环节者,视同放弃应聘资格。

五、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厦门大学人事处

单位地址:厦门市思明南路422

邮编:361005

电话:0592-2186239

传真:0592-2183984

邮箱:zhaopin@xm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