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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大学2016年第一批工程、实验等系列专业技术中初级职务人员招聘启事

2016-02-14   浏览次数: 12575

 

 

厦门大学由著名爱国华侨领袖陈嘉庚先生于1921年创办,是中国政府“211工程”和“985工程”重点建设的高水平大学。学校学科门类齐全,师资力量雄厚,在国际上有着广泛影响。目前,学校正朝着“全面建成世界知名高水平研究型大学,跻身世界一流大学行列”的奋斗目标迈进。

因事业发展需要,现面向国内外招聘工程、实验等系列专业技术中初级职务人员。

一、招聘岗位

本次工程、实验等系列专业技术中初级职务人员招聘岗位共45个。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初级岗位

1.1988年1月1日之后出生。

2.本科毕业于国内外知名高校。

3.须于2016年7月前取得硕士学历学位,专业背景与岗位需求相匹配。

4.各阶段学历学位均需为全日制学历学位(均不含在职学习、成人教育等教育形式)。

(二)中级岗位

1.1981年1月1日之后出生。

2.本科毕业于国内外知名高校。

3.须于2016年7月前取得最高学历学位,专业背景与岗位需求相匹配。

4.具备以下两个条件之一:(1)具有博士学位;(2)具有硕士学历学位,且具有专业技术中级职务相关资格证书或任职经历。

5.各阶段学历学位均需为全日制学历学位(均不含在职学习、成人教育等教育形式)。

6.海洋与地球学院科考船电机员岗位、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设备管理工程师岗位的招聘条件详见“厦门大学招聘系统”岗位要求。

三、待遇情况

1.本次招聘的岗位为事业编制,实行聘用制,实行人事关系代理;

2.按规定参加医社保,工资和福利待遇按学校相关政策和规定执行。

四、招聘程序

1.岗位申报

“厦门大学招聘系统”(网址http://zp.xmu.edu.cn/)为本次招聘的唯一应聘渠道(不接受以邮件等任何其他方式应聘)。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者须登陆系统、注册并填写应聘信息、选择相应岗位,每人限申报1个岗位。请务必如实填写个人资料,如有虚假,取消录用资格。报名时间截止至2016年3月15日。

2.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截止后,学校进行资格审核,根据学校岗位聘用要求和岗位任职条件确定参加笔试人员名单。

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不足1:3的岗位取消招聘,该岗位应聘人员经征求意见后调整至相近岗位。

3.笔试

笔试名单、时间和地点将在厦门大学人事处网站及“厦门大学招聘系统”上通知。应聘者需关注人事处网站并登陆“厦门大学招聘系统”确认参加笔试并打印准考证。

4.面试

面试名单、时间和地点将在厦门大学人事处网站及“厦门大学招聘系统”上通知。面试人员需参加各单位进行的综合面试以及专业技术能力测试。

面试阶段学校将复核面试人员的身份及各类应聘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5.体检

拟聘人选确定后,学校将通知拟聘人选进行体检。个别体检不合格者需再经医院进行复检,复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6.公示

体检合格的拟聘人选名单在人事处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无异议者,则确定为我校聘用人选。

7.办理聘用手续

聘用人选确定后,人事处通知聘用人选办理聘用相关手续。聘用人选若放弃录用资格,应提交书面声明。

五、其他注意事项

1.资格审查及笔试、面试结果将在人事处网站公布,请勿来电或来访咨询。

2.我校2016年第一批工程、实验等系列专业技术中初级职务人员招聘岗位、2016年度党政人员招聘岗位中,申请者只能应聘其中一个岗位。

3.招聘工作全程如若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学校可视具体情况随时终止相关人员或岗位的应聘及录用工作:(1)应聘者个人资料不符合招聘条件;(2)用人单位工作程序违反招聘工作要求;(3)其他违反规定或影响应聘者实际录用的情况。

4.报名参与应聘而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此次招聘的任何一个工作环节者,视同放弃应聘资格。

六、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厦门大学人事处

单位地址:厦门市思明南路422号

邮编:361005

电话:0592-2186239、0592-2184723

传真:0592-2183984

邮箱:osts@xmu.edu.cn

 

厦门大学人事处

2016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