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福建省引进高层次创新人才评审专家的通知
各单位:
根据中共福建省委组织部《关于征集福建省引进高层次创新人才评审专家的通知》(闽委组通〔2015〕71号)文件要求,省委组织部拟建立省引进高层次创新人才(简称省引才)评审专家库。现就征集我校各单位评审专家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条件
被推荐专家应具备以下条件:
1.遵纪守法,坚持原则,办事公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信誉,能够认真负责、科学严谨、客观公正、诚实廉洁地履行评审职责。
2.在相关领域中,具有相当的专业知识、实践经验、创新成果的学术专家或企业高管、技术专家、业务骨干。
3.熟悉我省有关行业发展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在某个行业(专项)具有咨询评审工作经验。
4.具有工程、经济系列(含财经)类专业的副高以上技术职称,或高等本科院校副教授、副研究员以上职称。
5.本人自愿,所在单位同意,能完成所委托的工作。
6.身体健康,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岁。
二、推荐方式
采取单位推荐和个人申请相结合、单位推荐为主的方式。专家本人或所在单位填写《福建省引进高层次创新人才评审专家申请(推荐)表》,经本人签字和单位盖章后,连同有关证明材料报送学校人事处。推荐专家经省委人才办审核后,进入评审专家库。
三、推荐材料
1.被推荐专家1寸免冠近照2张(背面请写上姓名)。
2.《福建省引进高层次创新人才评审专家申请(推荐)表》电子及纸质表格(一式3份,其中1份在“推荐单位意见”栏填写所在单位意见并加盖公章,另外2份不填写)。
请各单位统一收集、汇总以上材料,纸质材料于10月23日前报送人事处人才办,电子材料发送至rcb@xmu.edu.cn。
联系人:叶丛葵,联系电话:2185685。
附件:申请(推荐)表.doc
人事处
2015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