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岸关系和平发展协同创新中心”招收博士后人员启事
“两岸关系和平发展协同创新中心”是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实施的《关于贯彻“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2011计划”)的意见》和习近平总书记“建设有中国特色的新型智库”的讲话精神,由厦门大学、复旦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台湾研究所和福建师范大学共同组建的新型研究机构。2013年3月25日,在教育部和国台办领导的亲临见证下,“两岸协创中心”正式揭牌。中心旨在与海峡两岸产、学、研、用部门通力合作,在“两岸关系和平发展重大理论创新”、“两岸经济一体化”、“两岸社会整合”、“两岸文教融合”、“两岸共同事务合作管理”等五大领域展开跨学科、跨部门、跨领域、跨地区的协同创新研究和实践,共同破解理论和实际工作中存在的难题,培养一批顶尖研究人才,为两岸关系和平发展提供智力支持和保障。
为了配合各平台研究项目更好地开展,中心拟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若干名。我们热诚欢迎国内外优秀博士毕业生前来开展博士后科研工作。
一、招收条件
1.身体健康,年龄在40周岁以下;
2.在国内外获得博士学位或已通过博士论文答辩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博士研究生,具有政治学、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中国史、中国语言文学、法学、教育、新闻传播学等相关专业背景;
3.曾在厦门大学一类核心刊物上发表论文两篇或二类核心刊物上发表论文四篇;
4.具有较强的研究能力和敬业精神,能够尽职尽责地完成博士后科研工作。
二、研究课题
1. 涉台重大理论研究与实践;
2. 两岸关系和平发展进程中台湾民情民意研究;
3. 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主权归属与两岸合作保钓问题研究;
4. 两岸经济深度合作与全面创新研究;
5. 两岸会计准则国际化进程中的协同与融合;
6. 海峡两岸经济一体化研究;
7. 两岸共同文化认知体系的理论建构与发展战略;
8. 海峡两岸教育文化交流的探索与实践研究;
9. 台湾媒体舆情监测及焦点问题研究;
10.两岸社会整合模式与路径研究;
11.两岸共同事务合作的制度化建设研究;
12.两岸事务共同治理与两岸关系法制化研究。
三、薪酬及其他待遇条件
1.提供良好科研工作条件,根据课题需要,工作和研究地点分设厦门、北京和台北等地;
2.出站后符合我校教师聘用条件者,可优先录用为厦门大学台湾研究院教师;
3. 薪酬待遇按照厦门大学相关政策执行,本中心额外提供3万/年薪酬。
四、报名程序和联系方式
1.申请者可登陆厦门大学人事处博士后网站,按进站要求提交申请材料,每年3,6,9,12月20号集中受理。
2. 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厦门市思明区422之一厦门大学台湾研究院
联系人:周老师
电话:0592-2185911
传真:0592-2183538
中心网站: http://2011csr.xm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