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计划”厦门大学能源经济与能源政策协同创新中心研究员招聘启事
厦门大学能源经济与能源政策协同创新中心(CollaborativeInnovationCenterforEnergyEconomicsandEnergyPolicy,CICEP)于2013年11月经福建省政府等有关部门会议通过,正式被认定为福建省“2011协同创新中心”。“2011计划”全称“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是继“985工程”、“211工程”之后,中国高等教育系统又一项体现国家意志的重大战略举措。福建省“2011协同创新中心”是依据国家规定,在福建省内推行的“2011计划”,旨在推进福建省高校的创新能力。
厦门大学能源经济与能源政策协同创新中心(CICEP,以下称“中心”)是以厦门大学为牵头高校,复旦大学、武汉大学和西安交通大学为主要参与高校,与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福建销售分公司、大东方自然资源投资有限公司等福建省能源企业作为协同单位,联合剑桥大学、爱丁堡大学、香港中文大学、台北大学等国际创新力量共同组建的协同创新体。中心以福建省重大需求和现实问题为引导,就能源经济与能源政策领域问题开展协同创新,力争全面提升该领域的科学研究、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的创新能力。中心类型为面向文化传承创新类,由著名能源经济学家林伯强教授担任中心主任。
因工作需要,中心现拟招研究人员1名,诚邀优秀人才加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能源经济学领域研究员。
二、招聘条件
(一)学历:在国内外知名大学获博士学位,有海外留学经历(本科及以上)。
(二)年龄:35周岁以下。
(三)专业:能源经济学专业。
(四)学术能力:具有严谨的逻辑思维与出色的归纳总结能力,熟悉宏观计量经济学分析工具、统计分析软件,有较强的数据分析能力。近五年内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应届毕业生可以导师为第一作者,应聘者为第二作者)在国内一类核心学术刊物及以上(参照附件:厦门大学核心学术刊物目录及相关规定(2013年版).doc)或国外能源经济学相关领域学术期刊(SSCI或SCI二区及以上)正式发表学术论文3篇及以上。
(五)外语:具备较强的英文表达及写作能力。
(六)其他:身心健康,求真务实,严谨治学,具有良好团队精神,能够自觉遵守厦门大学及厦门大学能源经济与能源政策协同创新中心相关管理条例和规章制度。
三、工作职责
(一)学术论文撰写和发表。
(二)参与或组织相关科研项目或课题的申请、进行、结题等各阶段工作。
(三)协助完成研究生指导和培养。
四、薪资待遇
该岗位由厦门大学能源经济与能源政策协同创新中心自主聘任,聘任方式为人才派遣,受聘者人事、档案关系挂靠厦门市人才服务中心,受聘期间工资薪酬和绩效奖励根据中心相关规定执行,待遇从优。
五、应聘流程
(一)应聘材料
1.申请表:请应聘者如实填写职位申请表,申请表格见附件:厦门大学能源经济与能源政策协同创新中心研究人员职位申请表.doc。
2.个人资料:个人简历一份,学历、学位、获奖、和相关资格等级证书、近五年内代表性科研成果(论文、项目、著作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等证明材料。
3.推荐信:三位同行专家推荐信。其中两份推荐信应当由应聘人员所在单位以外的专家提供,须附推荐人详细联系方式。应届毕业生的推荐信原则上其中1份应由其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导师撰写,如无法提供导师撰写的推荐信,必须在提交的有关材料中注明。推荐信请由推荐人亲笔签名并直接邮寄至本单位,不得经应聘者本人转交。
(二)请应聘者将上述应聘材料快递至本单位,或发送至邮箱:cceer@xmu.edu.cn,同时务必抄送至:bqlin@xmu.edu.cn。建议邮件主题填写格式如下:
[应聘]姓名-博士毕业学校-专业学历,例如:[应聘]张三-XX大学-能源经济学专业博士。
(三)中心根据应聘者的自身条件以及工作需求进行审核筛选,审核通过者将安排面试,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直接通知审核通过者。
应聘者请如实填报个人资料,如有虚假,取消面试或录用资格,一切后果自担。
六、截止时间
即日起至2014年11月30日。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老师
电话:0592-2186076
传真:0592-2186075
电子邮箱:cceer@xmu.edu.cn
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思明南路厦门大学经济楼B座201室
邮政编码:361005
厦门大学能源经济与能源政策协同创新中心研究人员职位申请表.doc
厦门大学中国能源政策研究院
厦门大学能源经济与能源政策协同创新中心
2014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