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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大学孔子学院专职教师招聘启事

2014-03-20   浏览次数: 5903

厦门大学是著名爱国华侨领袖陈嘉庚先生创办的具有90多年历史的教育部直属重点综合性大学,是首批国家“211工程”和“985工程”重点建设高校。学校位于太平洋西海岸的“国际花园城市”厦门,拥有国内一流的校园和优美的生活工作环境。

学校十分重视孔子学院工作,截至目前,我校已于12个国家的15所高校合作建设了15所孔子学院、40所孔子课堂。2008年我校获准设立厦门大学汉语国际推广南方基地,目前正着力建设全球孔子学院院长学院,建成后将每年培训3600名中外方院长和骨干教师,并为汉学家来华研究提供服务,成为各国孔子学院在中国的家,成为中外文化荟萃及人文交流的重要基地。

为贯彻落实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孔子学院发展规划(2012-2020年)》,切实做好孔子学院专职教师队伍建设,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将组建一支孔子学院专职教师队伍。我校是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指定的孔子学院专职教师储备学校,现面向全球招聘3名孔子学院专职教师,长期专门从事国际汉语教学。

一、招聘条件:

1.热爱汉语国际推广工作;

2.年龄一般在40岁以下,身心健康;

3.具有博士研究生学位(含应届毕业生),本、硕、博阶段均应就读于国内外知名高校人文相关学科;

4.汉语普通话水平达到二级甲等(含)以上,熟练掌握一门外语;

5.具有两年(含)以上从事国际汉语教学的经历;

6.具有较强的跨文化交际能力、适应能力和组织能力;

7.语言类或对外汉语专业的毕业生优先考虑。

二、聘任待遇

专职教师实行聘任制。专职教师一经聘任,享受厦门大学同级教师职务同等工资、岗位津贴、医疗保险、福利等待遇,同时在评聘职称(职务)方面享受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外派期间,专职教师享受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按照财政部、教育部《国家公派出国教师生活待遇管理规定》(财教【2011】194号)文件提供的工资待遇,同时我校保留其国内工资及社会保险、公积金等国家规定待遇。

三、岗位工作要求

孔子学院专职教师将由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统一培训和调配,实行外派工作和回国储备相结合的循环使用机制。专职教师赴外工作任期一般为2-4年,每次轮换回国期限根据需要确定,原则上不超过2年,须服从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及学校的统一安排,不得无故拒绝。

在轮换回国期间,由学校进行教学科研等工作安排。

四、应聘程序

1.应聘者应提交的材料

请从附件下载《孔子学院专职教师推荐表》填写,并提供如下材料:学位、学历证书和任职资格证书复印件;外语考试等级及汉语普通话水平等级的复印件;从事过国际汉语教学等工作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E-mail至xmuci@xmu.edu.cn(主题为“姓名-应聘孔子学院专职教师”)。请各位应聘者如实填写材料,一经发现材料造假,取消应聘资格。

2.我校对申请者进行择优初选,符合条件且优秀者,我校将向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推荐,由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组成专家组进行选拔考核(需要面试将另行通知)。最终录取后由我校直接通知申请者本人。

3.报名时间从即日起至2014年4月10日。

五、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厦门大学孔子学院办公室何老师

电子信箱:xmuci@xmu.edu.cn

联系电话:86-592-2185382  

 

孔子学院专职教师推荐表.doc

 

                            厦门大学孔子学院办公室

                                  2014-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