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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福建省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遴选工作的通知

2015-05-08   浏览次数: 809

各单位:

  根据《福建省“海纳百川”高端人才聚集计划》(闽委办发〔2013〕3号)、《福建省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等6类特殊支持高层次人才和福建省文化名家等5类优秀人才的遴选办法》(闽委人才〔2013〕3号)和《中共福建省委宣传部关于遴选第二批福建省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福建省文化名家的通知》(闽委宣干〔2015〕2号)文件精神,现将我校开展福建省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遴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名额

  本次全省计划遴选福建省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20名

  二、申报条件

  在哲学社会科学领域具有较高造诣、精湛业务、突出成就、广泛影响,能够带动我省哲学社会科学发展创新的主持重大课题任务、领导重点学科建设的专业人才和科研管理人才,包括在新闻、出版、文艺等相关领域有重要理论研究成果、能够代表全省一流水平、具有领军才能的杰出人才。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有良好的职业精神和职业道德,求真务实,学风严谨,遵纪守法。

  (二)被聘为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5周岁,重点向优秀中青年人才倾斜。

  (三)具有扎实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功底,对本专业学科发展有较突出的贡献,在理论研究和理论宣传方面取得突出成绩。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学术水平高,业务成就显著,有本领域公认的代表性作品,在学术界享有广泛的声望和影响,是所在专业领域的学术带头人或业务骨干。

  2.论文、著作、调研报告等研究成果获省部级社科优秀成果二等奖及以上。

  3.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负责人或中央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主要承担者。

  4.近5年在CSSCI期刊发表论文5篇及以上。

  5.近5年承担3项以上省社科规划等省部级项目或“福建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年度项目课题并结项,在中央党报党刊上发表过理论文章。

  6.承担省委、省政府下达的重大课题项目的负责人,在研究解决我省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中的重大现实问题方面有突出贡献,研究成果为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采纳应用。

  三、支持措施

  入选人员授予“福建省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称号,并按有关规定给予专项经费资助。

  四、申报程序

  (一)申报人如实填写并用A4纸打印《福建省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申报表》(一式五份,附上相应证明复印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连同申报表装订成册),申报表的主要业绩栏中要体现近5年来刊发的文章被省内外核心期刊转载的情况。申报人须同时提供能代表本人业务水平的重要成果目录一份(附1-2件代表作品)。申报表和业务重要成果目录须同时提供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证明材料须扫描并整合为一个pdf文件)。

  (二)所在单位经研究确定推荐人选后,汇总并填写《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申报人员简明情况表》(表中“主要业绩”一栏的概述要客观准确,不得造假,要侧重反映申报人近5年的突出成就,字数不超过500字)以及《福建省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遴选汇总表》(如有多人申报,按推荐优先次序排列)。汇总表的电子材料请于5月14日下午下班前发送至rcb@xmu.edu.cn,并于5月20日下午下班前将申报表(一式五份,工作单位意见由所在单位填写并加盖单位公章)、业务重要成果目录(一式一份)、简明情况表(一式一份)和汇总表(一式一份)的纸质材料报送人事处人才办,其他电子材料发送至rcb@xmu.edu.cn,逾期不予受理。

  五、其他

  根据文件要求,同一申报人仅限申报一项“海纳百川”高端人才聚集计划,并只能通过一个渠道申报。

  联系人:郭异冰、叶丛葵;联系电话:0592-2185685。

 

3.福建省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申报表.doc  5.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申报人员简明情况表.doc  7.福建省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遴选汇总表.doc

 

 

                            人事处

                           2015年5月8日